
长兴县中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电梯工程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补充文件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招标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1、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为日立、迅达、通力、奥的斯品牌电梯设备制造商;”变更为供应商须为日立(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迅达(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通力(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品牌电梯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
2、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仅限于电梯制造商或经销商与具有安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仅允许为电梯制造商或经销商,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本项目电梯主要部件曳引机钢丝绳均修改为曳引机钢带,曳引机钢带必须为进口部件,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产地要求需满足进口地为欧、美、日、三国以内。
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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