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画溪街道01-05-17地块开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土石方工程(第二次)。项目地址位于长兴县画溪大道雉州大道与长和路交叉口西南侧。
2.项目概况
画溪街道01-05-17地块开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土石方工程(第二次),包括且不限于表土清理(表土中含树根、树枝、其他零星垃圾等非渣土杂物无法运至老虎洞渣土消纳场,需投标单位踏勘后自行考虑处理方式,不另行计算)、土石方(淤泥)的开挖、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多余渣土外运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运至环卫备案土方消纳点,若无环卫备案点,运至李家巷老虎洞渣土消纳场,渣土消纳费由建恒支付。(淤泥须运至李家巷渣土消纳场,渣土(淤泥)消纳费由甲方支付,消纳场卸车自行考虑)、场内土方及路基宕渣回填(土方来源施工单位自行考虑)、场内短驳,边坡处理,地表水处理,清淤,绿化垃圾清运,修基底,地下室基坑开挖时淤泥换填及现场土方施工所采取的措施等所有土方施工工作内容及土石方作业期间的土方作业车辆的专人轮胎清洗,土方作业车辆施工便道的专人清理洒水降尘、绿网覆盖作业内容。
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的承包范围,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本次发包项目预算价约387.9562万元,总工期175日历天,基坑开挖100日历天,基础结构周边土方回填30日历天,房心回填45日历天。(一阶段表土清运,多余土方清运至室外地坪高度,施工主干道回填平整路基。二阶段基坑/槽土方清运。三阶段基础结构完成后周边土方回填及房心回填)且必须配合其他分包单位的工作进度,因承包申请人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推迟视为工期推迟。
3.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企业注册地在长兴县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上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自2022年1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今的土石方项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要求不低于240万。(提供合同复印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承包申请的单位,请在本公告下方点击“发包文件下载”。发包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发包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下载即可。
4.2发包文件的澄清、修改潜在承包申请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发包人不再一一通知。承包申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承包申请失败的,责任自负。
5、承包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承包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时;
5.2承包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开发区长兴大道666号人防大厦2楼开标室。
5.3未在承包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承包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长兴城投集团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发包人: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757226282
发包代理机构: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72-6123039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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