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为太湖长兴9号生态岸线价值提升项目-太湖9号公路龙之梦驿站(一期)EPC总承包-幕墙工程,项目地址位于长兴县龙之梦驿站。
2.项目概况
发包范围:太湖长兴9号生态岸线价值提升项目-太湖9号公路龙之梦驿站(一期)EPC总承包-幕墙工程,主要包括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金属幕墙等施工内容。 现场施工时外架无法利用,塔吊需进场后自行协商配合,承包单位承担深化设计及施工内容,其中必须对本工程幕墙施工图设计进行专业厂家深化,根据不同面积的具体情况进行各节点的设计,以上深化必须发施工图设计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的承包范围,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
本次发包项目预算价约1000万元,工期:满足发包人要求,满足工程总体施工进度且必须配合其他分包单位的工作进度,因承包申请单位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推迟视为工期推迟。
3.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专业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地在长兴县县域范围内、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承包申请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承包申请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承包申请。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类证书。(安全员不得兼任)
3.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承包申请。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承包申请的单位,请在本公告下方点击“发包文件下载”。发包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发包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下载即可。
4.2发包文件的澄清、修改潜在承包申请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发包人不再一一通知。承包申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承包申请失败的,责任自负。
5、承包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承包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5日9:00时;
5.2承包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开发区长兴大道666号人防大厦2楼开标室。
5.3未在承包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承包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长兴县城市投资集团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发包人: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电话:13735163051
发包代理机构:建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电话:15968238317
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
建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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