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预审公告
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施工项目阶段性造价咨询库,招标人为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招标投资估价单项目1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为各中标项目工程费。
(1)招标项目服务地点:具体服务范围由甲方现场指定。
(2)招标范围:施工项目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且不限于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编制月进度款申报、签证变更申报、内部招标代理、班组结算审核、工程结算编制等,入围5家单位。
(3)招标规模:单项服务费100万元以下。
(4)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2.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4 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项目建安费5000万以上的投控业绩。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3.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报名的单位,请在本公告下方点击“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免费下载,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下载即可。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日9:00时;
5.2 面试核验(结构化面试)时间为资格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
5.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开发区长兴大道666号人防大厦5楼505经营科办公室或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开发区长兴大道666号人防大厦2楼开标室;
5.4资格预审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开发区长兴大道666号人防大厦2楼开标室;
5.5 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5、合格申请人确定方法
6.1 材料资格预审:发包人依法组织资格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环节。申请人不足三家的,依法重新组织预审或终止招标。
6.2 面试核验(结构化面试):发包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资格入围要求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人员为申请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造价负责人一名,代理负责人一名,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入围后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到场人员最高不超过5人。
(1)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所有资格预审材料原件以备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未携带原件或原件无效的,视为面试不合格;
(2)材料与预审申请文件不一致的,当场提出质疑,申请人需当场澄清(无法澄清或澄清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直接淘汰);
(3)申请人需提前准备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实力、企业实力、服务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合理化建议、服务及时性等答辩内容;
(4)面试评审小组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最终面试得分,分数≥80分即为面试合格;通过面试的申请人,即为合格申请人。合格申请人数量达到三家及以上的,方可进入本次发包活动下一环节;若发包人认为合格申请人数量不足,无法形成充分有效竞争的,可另行新增一轮资格预审,原合格申请人免予参与新增轮次的资格预审,直接进入该轮次后续环节,新增预审的报名条件、评审要求及时间安排另行公告。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长兴城投集团官网发布。
7、其他说明
7.1 发包文件的澄清、修改潜在承包申请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发包人不再一一通知。申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申请失败的,责任自负。
7.2 资格预审结果将以书面/邮件形式告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包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发出招标邀请书,未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可在收到资格预审结果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本次资格预审结果。
8.联系方式
发包人: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科
电话:13967288768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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