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及安全员管理的通知
根据招募公告及双方合同约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为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公司将自2024年8月1日起对各在建项目专业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到位情况开展履约履职情况督察。各专业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及安全员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到位履职,公司将派专人实行现场考勤督查。
具体督查规则如下:
1. 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30;
2. 方式:不定时,不定期随机抽查;
3. 要求:按施工合同内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名单到场履职,若各专业分包单位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的,需严格按照建恒公司流程审批同意。如未经同意擅自更换人员的,或人员未按合同要求到位的,公司将按照入库管理条例中出库条件的第七条计入督查结果并予以清退出库。
4. 处罚:参照正式施工合同约定罚款并予以清退出库。
请各专业分包单位知悉并严格执行!
注:请各专业分包单位于2024年8月7日前到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507办公室王工处领取该通知纸质文件并签字确认,具体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开发区长兴大道666号人防大厦5楼507办公室。
若各专业分包单位到期未领取本通知,默认为已知悉本通知,同意按本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