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是长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进一步吸收优质企业参与竞争,构建竞争有序、规范高效的选取制度,确保优质、安全、廉洁、高效完成公司承接的各项任务,现面启动征集有实力、讲诚信、守合同、重信誉的企业组建专业分包供应商库,参与建恒公司工程项目的专业工程分包,与建恒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根据长兴城投集团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现启动专业分包入库程序,请有意向且符合公告要求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报名。
一、入库条件
(一)在长兴县县域范围内注册的施工企业或在长兴设立分公司(要求独立核算独立运营的分公司)的县外企业。
(二)入库企业必须具备相应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信息为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入库。
(七)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项目合同金额(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以下要求:
地基与基础:单项合同金额满足500万以上;
装饰装修:单项合同金额满足500万以上。
建筑机电安装:单项合同金额满足400万以上。
建筑幕墙:单项合同金额满足300万以上。
电子与智能化:单项合同金额满足100万以上。
防水防腐保温:单项合同金额满足50万以上。
钢结构:单项合同金额满足500万以上。
起重设备安装(租赁及安装):单项合同金额50万以上。
市政配套(市政总承包资质):单项合同金额500万以上。
铝合金门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单项合同金额满足300万以上。
油漆工程(建筑装饰装修资质):单项合同金额满足100万以上。
土石方(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含土石方工程):单项合同金额满足100万以上。
二、申请入库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分包商入库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社保证明);
(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七)提供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
(八)提供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的证明(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九)提供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的证明(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十)施工业绩证明:企业业绩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的工程施工业绩,以单位名义完成的施工业绩,总包单位将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专业单位实施的不能作为本单位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对应的业务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总包单位自身完成的专业工程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材料采购合同及对应的材料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
(十一)在长兴设立分公司的企业,需要提供总公司的入库授权(格式自拟),总公司同步提供以上第(四)至第(十)的资料,分公司提供第(四)点即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必须在长兴),除以上资料外分公司额外提供银行基本户在长兴的开户证明;
(十二)入库承诺书;
(十三)廉洁自律承诺书;
(十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库类别
专业分包供应商库按照专业分别建立,本次建库类别为包括地基与基础、建筑装饰装修、建筑机电安装、建筑幕墙、电子与智能化、防水防腐保温、钢结构、起重设备安装、公用市政(总承包二级及以上)、铝合金门窗(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油漆项目(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土石方(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含土石方工程)等专业。
四、申报时间及报名方式
本公告长期有效,工作日早上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自公告发出后,前三批入库评审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16日后报名的,原则上每季度评审一次。入库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与入库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及附件的要求的格式、内容进行填写。资料准备完善后,将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和骑缝公章,同时密封在封套里提交,封套封口处贴封条并在封条上加盖公章,递交至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兴国商务楼2号楼13楼1317室
联系人:潘迎乐 联系电话:0572-6678101
申报方式:各报名单位根据企业自身的专业、资质、业绩分别选择相应的供应商库进行报名,企业有多项专业资质的可以选择多类别供应商库进行报名。
五、资格审查
入库评审前,由集团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报名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最终按照我司内部管理制度认定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入库。
六、公示
评审合格后在集团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准予入库。
七、入库单位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一)依法接受委托,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入库单位经营范围及资质、业绩符合相关项目要求的,按我公司相关程序,承接的施工项目面向专业分包供应商库进行库内招标确定该项目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就该项目与我司签订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明确相关权利义务。
(二)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应当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告知我公司。
八、平台维保费及交易服务费
(一)公示结束,入库企业须缴纳500元/年的平台维保费后办理入库手续,不予缴纳平台维保费的视为放弃。
(二)专业分包单位在完成注册及入库审核后,享有投标权,经投标评审后确认为最终中标人的专业分包单位,缴纳该次招标活动的交易服务费,经评审后未中标的单位,无需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根据项目按次收费,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具体收费标准参照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场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单位应按照我司的支付要求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缴纳完成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与我司签订合同;专业分包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在收到缴费通知后未能在10个日历天内(国庆、春节可相应顺延)完成交易服务费缴纳的,视为放弃中标。
九、入库单位的管理
我公司不保证入库单位能够获得实际的业务订单,建设项目在需要服务时面向供应商库进行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供应商库实行动态管理退出机制(具体按照我司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每季度进行更新。
专业分包入库申报资料请在本公告下方的链接中下载。
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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